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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次性医疗器械监管办法出台

2000-11-02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范又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11月1日电假劣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、输液器等医疗器械,直接威胁到患者的健康和安全,在国务院最近组织开展的“打假”联合行动中,被列为9类重点查处的假冒商品之一。记者日前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,对这类产品的生产、流通、使用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的专项行政规章《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》已于近日正式发布并开始施行。

为加强监督管理,国家药品监管局专门制定并发布了《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》。《办法》中规定,企业的生产条件、生产过程控制及原材料包装材料采购等,必须符合《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》;生产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原材料或无菌器械采购、销售、使用及使用后的销毁,都必须建立并保存完整的记录;医疗机构使用过的无菌器械必须按规定销毁,并进行消毒无害化处理。

为方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医疗器械监督和打假,国家药品监管局今天再次公布了医疗器械监督举报电话:88363234、68313344—1152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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